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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西安户籍改革的步子越来越快, 西安越来越容易了!
西安户籍改革的步子越来越快, 西安越来越容易了!
2月21日,西安公安局发布《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》(市政发【2017】4号)文精神,再次宣布对西安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做出重大调整,主要是降低西安市区户籍准入门槛,此规定3月1日正式实施。
本次 细则看点:买房
(1)降低买房入户条件,取消政策执行时限——这次调整将买房 时限延长,改为2015年7月1日以后。
这次调整将政策执行时限由“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”修改为“2015年7月1日以后”。非本市户籍居民,2015年7月1日以后,在西安市市区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(含90平方米)以上商品住房(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)和二手住房(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)的,取得房屋 权证且在本市缴纳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,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。
(2)买房入户,不再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,但前提是小区需落大户——再次简化流程!
所在小区落大户之后,申请人需提供《房屋登记查询结果证明(购房 )》,新建商品房的,还应提供物业企业出具的入住证明。PS:从政策来看,硬性要求依旧是取得房产证,但不需要原件,此次意在简化流程!
本次 细则看点:社保
(1)降低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——“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”调整为满3年以上。
(2)重新定义用人单位的概念。原规定所称“用人单位”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、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、事业单位、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”。调整后“用人单位”的概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“在本市区依法注册,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分支机构”的内容。
(3)不再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,但前提是小区落大户。
购买90㎡以上房屋,取得1年社保即可在房屋所在地办理购房本人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登记,今日房小妹推荐西安90㎡以上房源,帮助大家轻松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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